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0399户。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为10328户,货币化补偿比例为99.31%。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总体推进情况较好,已提前完成省上下达的926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比例可达95%以上。
老旧院落改造
着力实施“中优”五年行动计划
自2015年启动全市老旧院落改造工作以来,市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督促等系列措施,全力推动此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全市2015年改造完成了944个老旧院落,2016年改造完成了1000个老旧院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此次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精神,全力助推“中优”发展战略,我市将实施老旧院落改造项目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老旧城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老旧院落改造项目“中优”五年行动计划将“200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未由具备物管资质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未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足额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院落纳入改造范围,根据院落居民意愿实施改造。“通过财政投入推动城市老旧院落改造,实现在老旧院落中建立自治组织、实施硬件改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内容,打造‘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管理有序、留住乡愁’的新型院落,助力社区治理、城市人居环境有机更新和城市宜居品质提升,不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完成五城区及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等13个城区“中优”范围内652个老旧院落改造。到2021年,预计将累计完成五城区及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等13个城区“中优”范围内1584个老旧院落改造。
本报记者 缪梦羽 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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