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00元,却损失一套价值近200万元的房子”、“借款1400万元,却被索要欠款过亿元”……
这些事情很多人都听过,且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谋”——套路贷。在通过媒体屡次报道后,很多人已经对“套路贷”有了防备。但即便如此,还有其它各种“贷”在等着大家。近日,就有人因“抵押贷”得到了千万房产。
据报道,2015年11月,高磊做建筑工程的父亲高玉光急需一笔周转资金,其经过中介人接触到北京鸿诚祥兆担保有限公司。11月8日,高磊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协定》,协定商定,由鸿诚祥兆为高磊引荐资金持有人,促进单方签署借款合同,而高磊则以名下位于北京向阳区一套125.9平方米的住宅作为抵押,抵押房产评价价为560万元。
在该公司的牵线日,高磊与两名借款人签署了300万元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从2015年11月9日到2015年12月8日,月息为2%。
但在10日高磊与鸿诚祥兆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中,借款期限却显示为2015年11月9日到2016年4月9日,月息为1.5%,且该公司向高磊收取了3万元的服务费用。之后,高磊以1.5%的月息,每月按时偿付4.5万元的利息。
等到2016年2月,上述公司业务员称有一出借人因需出国发展,所以要把出借人集中到一人名下,并要找一名代理人代理高磊办理相干事务。2月23日,高磊与指定的代理人在北京方正公证处签下一系列委托代理协定。
在签署委托书协定的过程中,对方示意只是实行程序,并压着协定的上半局部,让高磊间接签字,而高磊也没有多看协定局部。在签完字的三个月后,代理人在高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300万元贷款偿还给出借人,并将房产解押出售给第三人白少成,后者又将房产出售给了李铭康。
至此,高磊得到了北京的惟一住房。假设以该房子所在小区二手房的成交均价9.5万/平方米计算,这套房产的实践价值超过了千万元。
只管整个事情看着简单,但财富治理机构嘉丰瑞德的法律专员示意,这背后其实都是不法分子事前设定好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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