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新闻:四川出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4 00: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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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落实好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稳定农户承包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权能;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

专家表示,这项改革不仅关乎6000多万四川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资本下乡种田积极性,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A、为啥要搞“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并行。而“三权”是从“两权”里分出来的。

改革开放之初,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吃饭问题是当务之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实际上是“两权分离”,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积极性,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使几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这是我国农村改革重大成果,是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成果。

近年来,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截至今年6月,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农户超过了7000万。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农业生产者构成发生深刻变化,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已将很大一部分承包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在四川,耕地流转率已达34.9%,10多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不一定拥有土地承包权,却流入较大规模土地搞农业,拥有土地经营权,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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