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新闻:成都一私塾隐身别墅区巷子深处 不到两年4次挪窝

发布时间:2017-10-16 14:1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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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私塾隐身别墅区巷子深处 不到两年4次挪窝

成都一私塾隐身别墅区巷子深处 不到两年4次挪窝

  在个别家长看来,让娃娃脱离学校去私塾,能让娃娃更好成长。对此,教育部强调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私塾”究竟是啥样,记者日前以家长身份对某“私塾”进行了探访。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2月)

  “隐身”别墅区巷子深处

  通过武侯区的一家私塾在网页上留下的电话,记者联系上该私塾负责人赵老师。9月8日下午,记者如约来到该私塾所在的别墅区外,从巷子走到底,记者见到了赵老师在电话中所说的别墅。黑色大铁门上除了门牌号,此处没有任何与“私塾”相关的标志。

  别墅建筑面积约有500平方米,后院的菜园子里杂草丛生,深约1米的水池发出难闻的气味,洗衣台下插线板裸露着,路上的石板少了几块;地下室窗户紧闭,霉味扑面而来,里面有一张乒乓球台和若干体育用品。“要是外面下雨,学生就在这里活动。”赵老师说。

  “孩子在这里安全么?”“哪里安全?哪儿都不安全!”赵老师反问。

  “5名学生,没有三、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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