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涉及多条金融政策,助力成都自贸区。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意见》包括,将对自贸区企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服务进一步优化,对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设金额限制,以及在成都建设“南丝绸之路”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等。
建“南丝绸之路”
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
随着自贸区的发展,人民币的跨境使用的扩大,加快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功能建设,成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条件。人民银行将优化自贸区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服务,设立自贸区专柜,为符合制度要求的自贸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即时办理账户业务。
同时,在推动银行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方面,对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设金额限制,银行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直接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探索运用货币信贷大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开展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报备,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推动人民币成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片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这是成都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对此,人民银行将协助政府引进银行跨境结算功能性总部,支持跨国企业在成都设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力争将成都建成“南丝绸之路”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使跨境人民币业务全方位服务于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和企业走出去的需求。
支持自贸区企业
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