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我区多举措展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3)

发布时间:2017-08-28 0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区多举措展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

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外,笔者从交警三分局获悉,为降低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微博)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鸣喇叭管理的通告。
 

根据通告,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和时间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微博)(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外涉及高新南区的绕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微博)以东,大马寺路、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区域(上述道路除绕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机动车的喇叭和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禁止安装、违法改装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装置。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如何自己判定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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