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监察六类人群 四种情形可留置——监察法草案看点盘点(4)

发布时间:2017-11-08 13:5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监察六类人群 四种情形可留置——监察法草案看点盘点(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严禁侮辱虐待被调查人

草案规定了监察机关及调查人员严禁采取的措施和情形。

草案规定,监察机关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

调查人员在进行讯问以及调取、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时,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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