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新闻:【系列述评】“保护伞”助长黑恶势力蔓延(2)

发布时间:2018-01-29 22: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系列述评】“保护伞”助长黑恶势力蔓延(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那么,究竟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记者梳理公开报道的案例发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与打黑除恶关系密切的执法人员,往往...

那么,究竟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记者梳理公开报道的案例发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与打黑除恶关系密切的执法人员,往往成为黑恶势力拉拢腐蚀的目标人选。而在翁鸣看来,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居多,其中,又以县一级最为“关键”。

“从县乡权力关系来看,县里集中了财权、处置权、决策权等,与乡镇相比处于强势地位。对于涉黑组织而言,找县一级领导干部做‘保护伞’收益更大。更何况,县一级干部中不乏本地人,有时候拐几个弯就能说上话、扯上关系。”翁鸣告诉记者。

庇护方式五花八门

黑恶势力得以滋生发展,离不开“保护伞”的支持和庇护,其方式可谓五花八门。

据咸宁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保护伞”的运作模式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二是以“干儿子”“干外甥”或朋友等名义,为涉黑人员首脑或骨干人员提高“社会地位”。三是为涉黑人员违法承揽工程项目、获取经营权等提供帮助,甚至以本人或亲属名义,通过借款或入股方式参与其中并获取非法利益。

在翁鸣看来,“保护伞”可分为显性和隐性,显性的与黑恶势力联系紧密、沆瀣一气,往往通过说情、打招呼、通风报信等方式加以“保护”;隐性的可能只是与涉黑组织“吃个饭”“站个台”“交个朋友”,以相对隐蔽的形式发挥作用。

“后一种其实很难界定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护伞’,不排除有的领导干部在与涉黑组织接触时并不了解真相,而是被涉黑组织加以利用。”翁鸣说。

记者发现,比说情、打招呼、提供帮助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公职人员不仅参与甚至主导了黑恶势力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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