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新闻:【系列述评】“保护伞”助长黑恶势力蔓延(3)

发布时间:2018-01-29 22: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系列述评】“保护伞”助长黑恶势力蔓延(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据媒体报道,山西警方去年在成功端掉某黑恶势力团伙时发现,包括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在内的13名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牵涉其中,充当保护伞。景...

据媒体报道,山西警方去年在成功端掉某黑恶势力团伙时发现,包括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在内的13名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牵涉其中,充当“保护伞”。景益民甚至成为该团伙口中的“老板”,连盗墓分子使用的雷管、炸药,都由相关人员联系景益民提供。

扫黑不能只是就案办案

公职人员缘何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个主要“渠道”就是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

记者梳理公开案例发现,对于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而言,涉腐与涉黑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收受贿赂”成为共同特征。以广东从化黄建堂等44人特大涉黑集团案为例,为了赌场不被查处,黄建堂多次送钱给新城派出所原所长邝伟强,共计港币3万元。后者收钱后一直未查处赌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给地方扫黑除恶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和障碍。”翁鸣说。

在翁鸣看来,有些县乡干部不愿理直气壮地抵制黑恶势力,不支持村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敢得罪人,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和行为,实际上助长了黑恶势力滋生和蔓延,也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保护伞”。

不过,也有公职人员主动利用或操纵涉黑组织来实现个人目的的极端个案。据报道,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必能与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龙朝阳,就在执法过程中各自扶持一股黑恶势力,进行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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