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行业协会定规矩:在川卖车险不准给车主额外赠礼(3)

发布时间:2018-07-17 22: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行业协会定规矩:在川卖车险不准给车主额外赠礼(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同时,对于违反自律约定的,也给出了违约处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个人代理人,在车险销售时赠礼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每车2000元对保险...

  同时,对于违反自律约定的,也给出了违约处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个人代理人,在车险销售时赠礼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每车2000元对保险公司处违约金,如果开展车险销售赠礼宣传,每次按3万元处违约金。

  这份《自律约定》生效及实施,意味着四川消费者购买车险,将再也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合同之外的任何形式赠礼。

  省保协:自律约定符合《保险法》

  对于禁止赠礼的《自律约定》,四川省保险业协会副秘书长蔡剑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保险法》中有规定:保险机构不得向客户给予或承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自律约定》不允许保险公司赠礼,主要是按照《保险法》严格执行规定而已。

  “合同外赠送行为都违反保险法,过去保险公司(赠礼)行为太乱,保监会、四川保监局也曾经行文,不允许乱来,”蔡剑表示,为了更好地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了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发出了这个《自律约定》,四川所有保险公司都要遵守这一约定,没有例外。

  《自律约定》出台,保险公司人士各有不同意见,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对政策出台表示支持,“赠送礼品卡券等行为改变了保险价格定价基础,对行业发展产生冲击,”四川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销售赠礼违反条款费率的监管规定,易引发市场非理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应予以禁止。

  该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应该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增值服务,如为被保险人提供非事故道路救援,“通过提升客户体验,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保险需求,提高品牌影响力。”

  不过保险公司当中也有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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