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准确把握讯问的适用条件(2)

发布时间:2018-11-01 11:3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准确把握讯问的适用条件(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讯问是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与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人以问答方式,取得被调查人关于职务犯罪事实的陈述及其他证据的过程,既要用法律事实和外围调查取得...

讯问是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与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人以问答方式,取得被调查人关于职务犯罪事实的陈述及其他证据的过程,既要用法律事实和外围调查取得的证据攻破被谈话人的侥幸心理和对抗态度,又要通过安排被调查人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亮明党的政策,使对象在思想上发生积极转变,让他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真诚悔错改错。讯问的目的,不光是要查清问题,更是做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教育、感化挽救,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意识,真心忏悔,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录和反思材料。本案例中,调查人员事前全面了解被调查人情况,在讯问过程中合理安排起居和照顾身体,有针对性思想减压,将风险降到了最低。不仅突破了案情,也促使对象认识错误、积极配合、真诚悔过,争取宽大处理。

讯问要重“程序”,严格遵循审批和执行程序,由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调查组共同研究提出讯问方案,经分管该案的委领导批准以后,由调查组负责实施。讯问方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缩小或者扩大范围、变更调查方向和事项。为了防止跑风漏气等情况的发生,讯问人员不能私下与被谈话人接触,也不能直接与被讯问人的家属亲友联络。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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