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既要收集定性证据又要收集量刑证据

发布时间:2018-11-27 22: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既要收集定性证据又要收集量刑证据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半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案例】

某市纪委监委工作中掌握了该市招商局副局长A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决定对A某立案调查。

调查期间专案组注重从多个角度收集证据,既依法获取证明A某存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事实的证据,也始终注意收集有利于A某的证据,还注意收集A某在被调查期间态度表现的证据。

专案组每天汇总内审组、外查组等方面证据材料,做好证据审核、分析比对、甄别研究和相关工作记录。其中,特别是及时记录证据形成的时间以便备查,这样可以随时掌握哪些问题是被调查人首先交代的、哪些问题是组织先掌握证据后被调查人才交代的,哪些内容是被调查人的检举揭发、属于有立功表现等。调查结束后,专案组形成的调查报告中,除正常汇报A某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外,还专门对被调查人配合调查的态度进行了汇报,对其认错、悔错、改错情况进行了说明,明确了所认定的问题中哪些是其坦白交代、哪些是其主动交代、哪些属于其主动退赃、有无立功表现等。

该案按程序作出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时,市纪委监委亦实事求是将A某到案情况和配合调查期间的表现情况一并移交检察机关,供司法机关在公诉、审判时予以参考。此后,司法机关依法对A某进行了判决,并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悔罪态度进行了从宽处罚。A某对市纪委监委这种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既注意收集定罪方面证据又实事求是对其态度予以肯定的做法心悦诚服。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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