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两次被人冒名补办手机卡 男子狱中遭盗刷51万元(3)

发布时间:2017-08-14 13:2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两次被人冒名补办手机卡 男子狱中遭盗刷51万元(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徐女士说,8月26日,在还完信用卡后就感觉不对,随后打开老公的手机发现不能正常使用了,于是前往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开机后则发现大量银行的催还款...

  徐女士说,8月26日,在还完信用卡后就感觉不对,随后打开老公的手机发现不能正常使用了,于是前往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开机后则发现大量银行的催还款短信,而在9月报案前后,再次发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再次前往营业厅补办电信电话卡。

  此时,蔡先生的5张银行卡已被盗刷走51万元,其中,一张尾数为2420的银行卡被多次盗刷,金额合计为283344.23元。

  律师意见

  遭盗刷51万,该谁负责

  蔡先生和徐女士认为,武汉天盈通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未尽到严谨审核的义务,就为冒用以蔡先生身份信息的客户办了补卡业务,导致蔡先生的电信卡被恶意补办,同时导致他人使用盗取的银行卡信息及手机动态验证码进行恶意盗刷。同时,中国电信武汉公司应当承担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实质审查义务,并对其下属营业厅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他人恶意补卡并使用。而作为银行,应当承担对客户银行卡相关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银行卡使用安全,而如今被盗刷数额巨大,银行也应承担连带责任。遂诉至法院。

  硚口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公安机关刑事予以立案,故对于蔡先生在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其银行卡及手机号码是如何被人冒用、盗刷等相关事实,均待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终结后才能予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记者李冀)

 『查看评论』 

关键字:  盗刷  补办  手机卡  支付宝  

两次被人冒名补办手机卡 男子狱中遭盗刷51万元(3)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