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实是商家的惯用套路。有的“接盘侠”其实只是原来的商家换了个“马甲”重新开业,但经过这一转手,不仅可以再次筹集资金,还可以调整经营方式。还有的是前后两家店私下进行约定,由上家将消费者“转卖”给下家,对于下家来说,可以增加客源,同时由于附加消费条件,也可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最后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关于预付卡纠纷的投诉,我们一直收到。”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如果在购买预付卡时,遇到恶意诈骗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商家正常经营,但经营不善倒闭的,消费者卡内还有余额,可以找工商部门投诉,消协也可以进行协调,但若是商家卷款跑路找不到人的,消协也没有办法。
制卡先备案资金有托管
按照《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规定,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中,签订合同的商家少之又少,违规发行预付卡的情况常年存在,未见改观。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鹏分析,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未签订合同,只有预付卡的话,虽然也构成合同关系,但是在诉讼时会常常遇到主体不适格的问题。王鹏说,签订合同的,有特殊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签订合同的,就按基本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面对预付卡陷阱,消费者如何才能识破,避免踩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