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第一笔补助款下来了,羽琨公司拿到了685万元补助金。“杨英能让他继续申报补助资金,王强说不需要了,作为公司启动资金,第一批补助款足够了。可杨英能坚持说不行,必须上报,不但要申报,还要多申报。”郭伟说。
王强越来越觉得,这不是在灾区投资建设,而是在诈骗,绝对不能干。很快,他离开了羽琨公司。
王强的离开并没有让杨英能有所收敛,他与张敏变本加厉。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伸向灾后援建资金的黑手越来越贪婪。
在后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张敏如法炮制,陆续帮其他三家入园企业申领了援建补助资金,收取好处费55万余元。在这起案件中,张敏一共收取好处费达157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张敏、杨英能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敏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杨英能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记者 徐鹏 通讯员 王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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