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困扰消费者(3)

发布时间:2017-11-21 10:4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困扰消费者(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所以把押金用来炒股、炒房、投资,包括追加资本,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范畴。朱巍说,押金汇集的资产必须跟企业的自有资金分开。对于...

  “所以把押金用来炒股、炒房、投资,包括追加资本,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范畴。”朱巍说,押金汇集的资产必须跟企业的自有资金分开。对于现在一些企业破产以后,消费者必须等破产程序结束才能拿到押金的规则,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并且押金是用户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保证金,权利仍然在用户手中。

  《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订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刚认为,尽管有诸多法律法规的限制,用户的权益却并没有得到有效保证。现在我国第三方监管体系建立还不完全,未能返还押金,最多算违反了对用户的承诺,承担违约的相应责任,而该项资金是否被监管,就目前而言,尚未有相关强制性规定。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由于共享单车企业多,单笔押金数额低,企业和用户又是在互联网上交易,追讨押金并不容易,最后往往也只能不了了之。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分析称,要分门别类看企业经营者的意图,如果经营者携款潜逃,那就涉嫌有意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但如果经营不善,则需要按照破产法中债权者的序列进行财产清算。

  武高汉认为,从现实角度来看,如果能追讨回押金或是企业有赔偿能力,那么消费者拿回押金或追讨损失是有可能的,最怕的情况是经营者已经使用了这批押金,也没有赔偿能力,“消费者是很无助的”。

  以信用体系作为“押金”是趋势

  为了让消费者不受损害、少受损害,武高汉建议,应当加强预防性的政府监管机制,对押金的资金蓄水池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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