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四川首例飙车入刑案宣判:成都青年被判危险驾驶罪获刑(2)

发布时间:2017-12-13 10: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川首例飙车入刑案宣判:成都青年被判危险驾驶罪获刑(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据了解,由于事发车速较快、车辆缺少号牌、深夜缺少目击者,给专案组民警的侦查摸排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最终于2017年5月11日,历时22天时间将三名犯罪...

  据了解,由于事发车速较快、车辆缺少号牌、深夜缺少目击者,给专案组民警的侦查摸排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最终于2017年5月11日,历时22天时间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而三人也都对4月19日深夜驾驶摩托车在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为追求刺激,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产生的多个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年龄都在20岁多点。”此前,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三名飙车人员刘某、雷某22岁,姜某某仅21岁。

  “在抓捕过程里,雷某在5月4日再次飙车时受重伤住院。”办案民警表示,他当时是在山路上开车下来出的事故,“在成都一家医院治疗,十分懊悔飙车的举动。”很快,三人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

  /获刑/

  被判危险驾驶罪获拘役等处罚

  据介绍,12月12日上午,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侦查终结,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开庭审理的2017年4月19日,姜某某、雷某、刘某等三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在二环高架路竞速飙车,严重危及道路通行安全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做出了庭审判决。

  经庭审,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庭依法当庭判决: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外,成都交警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采取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醒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不要为追求刺激和驾驶快感,超速行驶、快速相互追赶、曲折穿行。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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