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办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均强调,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后者还进一步明确,“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2015年10月,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国家卫计委表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医疗费用上涨较快。同时,医药费用结构和增长情况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其中就包括药品、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收入占比较高等。从国家层面出台文件,是为了“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增强深化医改的综合成效”。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说,有关部门发文提到的药占比和耗占比的降费指标,是对200个医改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的总体要求,因此并不是“一刀切”。医疗费增幅10%以下的目标是要综合性地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但有个别地区的个别医院全年控费工作可能完成得不太好,就出现了年底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控费的情况。据了解,所谓“年底突击控费”不是全国医院层面的普遍现象。
2017年7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起搏器类、吻合器等产品。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对耗材使用超过同学科平均水平的医生,进行病例的追溯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约谈。整治活动于7月1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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