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代书遗嘱引出房产争议 因缺签名未获法院支持(2)

发布时间:2018-01-14 09:4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代书遗嘱引出房产争议 因缺签名未获法院支持(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关于大儿子提供的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中并无宋老太本人的签字,虽有一枚指印,但当事人均无法向本院提供对比样本,无法确认指印的真实性。除代书...

  关于大儿子提供的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中并无宋老太本人的签字,虽有一枚指印,但当事人均无法向本院提供对比样本,无法确认指印的真实性。除代书人、见证人的证言外,现无任何证据可对“遗嘱”确系宋老太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佐证。对于遗嘱的真实性,应当由提供遗嘱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大儿子并未完成其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院最终不认定遗嘱有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上述遗产,宋老太的四个子女各继承通州此房屋产权份额的四分之一。

  法官建议最好采用公证遗嘱

  本案审理法官表示,按印、名章等均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为极易伪造或非主动按捺,进而对认定是否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存在障碍。代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签字。

  如果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并未亲笔签字,则需要充分证据证明按印为遗嘱人本人知晓遗嘱内容与其意思表示一致后所主动按捺,并辅以见证人证人证言、遗嘱订立过程的录音录像等证据予以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对形式欠缺的代书遗嘱效力的认定应当从严掌握,在没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字,且手印真实性无法核实的情况下,即使有见证人的证人证言予以佐证,亦无法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认定,此种情形下遗嘱无效。法官提示广大市民,如希望通过遗嘱形式对自己的身后事进行安排,建议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将日后纠纷的可能降到最低。文/本报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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