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男方废弃冷冻胚胎 离婚时被判赔偿女方3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01 12:2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男方废弃冷冻胚胎 离婚时被判赔偿女方3万元由成都新闻网采编:...
发布日期: 2018-03-01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为一种保存生育功能的成熟方法,近年来,冷冻胚胎技术成为很多想要孩子的夫妻的选择。日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与冷冻胚胎有关的案件,该案中,丈夫因单方废弃胚胎构成侵权,赔偿妻子3万元抚慰金。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男方因废弃冷冻胚胎被判侵犯女方权益的案件。

  丈夫单方废弃冷冻胚胎

  冷冻胚胎是伴随试管婴儿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是一种成熟的保存生育功能的方法。这种技术是将通过试管培育技术得到的胚胎,存置于零下196℃的液氮环境中,得到长时间保存。因为成功率相对较高,这种技术成为很多想要孩子的人士的选择。

  2010年,张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14年底,夫妻二人在美国某州立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医院从王某身上提取了13个卵子,经人工授精存活6个胚胎,王女士移植了一枚胚胎,后因体质等方面的原因流产。余下5个胚胎,双方委托州立医院储存保管。

  2015年2月,王女士回国工作,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关系也出现了裂痕。2016年7月,张先生起诉要求离婚,但是法院没有准许双方离婚。与此同时,存放在美国某州立医院的5个胚胎,因为张先生拒绝续费,半年后被院方销毁。后张先生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此时,王女士才得知张先生一年前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便废弃了胚胎。因为不能接受,王女士要求张先生支付抚慰金5万元。

  但张先生则认为,冷冻储存的5个胚胎,根据双方与医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的约定,每半年需要续费一次。2016年3月,因为对婚姻感到失望而停止续费,男方也有不生育的权利,离婚后也不想让双方再有任何交集,因此废弃胚胎也是他的合法和正当的选择。

  男方废弃胚胎构成侵权

男方废弃冷冻胚胎 离婚时被判赔偿女方3万元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