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成都教育局下发通知 重点整治校外培训违规收费

发布时间:2019-11-18 15:1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教育局下发通知 重点整治校外培训违规收费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培训机构需亮证办学 教师信息需公示 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学员和家长如何甄别? 按照规定,培训机构应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资质的主体(含经营范围为...

培训机构需亮证办学 教师信息需公示

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学员和家长如何甄别?

按照规定,培训机构应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资质的主体(含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的公司)不能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

对于没有亮证办学的机构,家长可要求培训机构提供相关证照,也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会公布培训机构的白名单,白名单内都是证照齐全的机构,家长可以检索查看。

根据《成都市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以及无资质、年检不合格、有安全隐患或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将“黑名单”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规定,培训机构的任课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教练员证、艺体辅导员证等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教师信息。不得聘用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课。对于没有公示的教师信息,家长可要求培训机构进行出示,进而进行核验。

合规缴纳培训学费 合理规避预付风险

除了培训机构的资质外,缴纳培训学费也应合规。

根据《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条规定也是在帮助学员和家长规避风险,目前培训行业基本都是预付费模式,风险在于付费在前、享受服务在后。因此,一次性交费不宜过长。

在与培训机构签合同时,学员和家长要确认培训机构公司名称是否和“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上一致,再对培训内容、违约情形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培训机构提供不可修改的格式合同,家长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另做一些详细约定。合同应一式两份,家长手里要有盖章的原件,交费要求提供发票或正规收据,付款拒绝支付给个人。

成都教育局下发通知 重点整治校外培训违规收费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