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

发布时间:2020-04-03 12: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第六条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重点监督纠正...

  第六条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重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对案件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对因疫情引发的民商事纠纷申请监督案件,要积极引导涉案双方互谅互让,共同协商,做到案结事了。

  第七条强化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优先办理因疫情引发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强化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防止相关企业因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影响复工复产。在尊重其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前提下,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化解,着力做好涉疫政府征用赔偿、企业补贴、患者补偿、劳动保障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的实质性争议化解工作。

  第八条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社区(乡镇)网格员的作用,着重对制造销售伪劣防疫用品、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线索进行摸排。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公共利益。主动对接、跟踪本区重点项目、企业,梳理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动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涉及公共卫生防疫措施、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公益诉讼风险点,引导个人与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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