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郫都区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29 04: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郫都区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日前,郫都区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摘要:日前,郫都区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犀浦街道犀池社区党支部书记钟炳熊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05年至2017年期间,犀浦街道犀池社区一社陆续收取辖区内市场管理费合计100余万元,均未按规定存入集体账户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钟炳熊作为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对社区“三资”管理缺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钟炳熊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古城街道古城村委会主任冯全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8月,四川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经区国土部门、古城街道的批准擅自占用古城村9组土地建设钢架大棚。期间,古城村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制止、上报,直至被群众举报后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冯全金作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对辖区内“两违”预防工作管理缺位 ,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冯全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德街道云丰村党支部书记阳世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7年6月至8月,安德街道云丰村9组村民曾某某在未取得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违法建成钢架结构厂房450平方米。期间,云丰村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制止、上报,直至被有关部门发现后查处。阳世友作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对辖区内“两违”预防工作管理缺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阳世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花园街道新民村党支部书记刘德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6月,花园街道新民村召集村议事会成员召开公共服务资金预算会,确定拟使用公共服务资金对村道和相关沟渠进行改造修缮,工程施工单位由对外招标(比选)确定。时任村议事会成员周某某与时任村监事会成员兼2社社长刘某某为承揽该工程,违规挂靠某建筑公司并串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比选),最终取得该工程。刘德明作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对村级项目实施工作管理缺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0月,刘德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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