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郫都区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29 23:2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郫都区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日前,郫都区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摘要:日前,郫都区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区规划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叶波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在租用的安靖镇喜安社区46.25亩土地上修建7000㎡左右的钢架结构厂房。期间,区规划局监察大队执法一组组长、安靖片区负责人周某某未发现、制止、查处该公司违法建设行为。叶波作为其分管领导,责任意识淡薄,对片区规划执法工作管理缺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2月,叶波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2、团结街道党委副书记李尚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2月,团结街道安排对某征用土地上存在的建渣垃圾进行清运。承办人、街道城管分局局长杨某某未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导致建渣垃圾未在要求时限内清理完毕,并被省环保督查发现,给郫都区造成不良影响。李尚斌作为其分管领导,责任意识淡薄,对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缺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李尚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德源街道东林村党支部书记马昭成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某厂未经审批,擅自在德源街道东林村11社改扩建厂房约2000平方米。期间,东林村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制止、上报,直至其建成后才被有关部门查处。马昭成作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对辖区内“两违”预防工作管理缺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0月,马昭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犀浦街道城管分局一中队中队长杨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6月25日,犀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队员陈某某违规因私驾驶公务用车到街道区域外的朋友家,在金河路口被交警排查发现。杨建作为其分管领导,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人员廉洁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杨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郫都区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