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10月1日起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发布时间:2017-09-19 11:3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10月1日起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7-09-14 20:38| 发布者: 李昊宇| 查看: 74|原作者: 莫婧 摘要:近日,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近日,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区实施居民...
2017-09-14 20:38| 发布者: 李昊宇| 查看: 74|原作者: 莫婧

摘要:近日,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近日,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据了解,我区居民用水价格设置三个阶梯,各阶梯水量和价格如下:第一阶梯水量0-216(含)m3/户表·年,供水价格为1.90元/m3;第二阶梯水量217-300(含)m3/户表·年,供水价格为2.68元/m3;第三阶梯水量301(含)m3/户表·年以上,供水价格为5.02元/m3。实施范围为我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户。

 

  阶梯水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住户凭户口簿、居住证等常住人口有效证明,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51m3/户表·年。

 

 

来源:新青白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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