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食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10-10 18: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食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7-09-28 21:03| 发布者: 李昊宇| 查看: 145|原作者: 区食安办 摘要:食品采购要注意。 一、食品采购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尽量不要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2017-09-28 21:03| 发布者: 李昊宇| 查看: 145|原作者: 区食安办

摘要:食品采购要注意。

  

  一、食品采购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尽量不要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三查食品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要索取购货凭证,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二、食物储存有讲究。禽肉、水产品和蔬菜应分类存放和加工;生熟食品要分开;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后食用,冰箱冷藏食物不要超过3天,确认未变质后重新烧煮透彻再食用。

 

  三、外出就餐多查看。外出就餐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的动态等级为"大笑"(A)或"微笑"(B)、卫生设施好、管理规范、干净整洁的餐馆,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四、网上订餐要细心。消费者网购食品,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拒绝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食品。

 

  五、农村群宴要注意。群宴承办者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申报,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现场指导。承办宴席厨师要持有效健康证,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六、消费维权要牢记。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来源: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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