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蓉e行可处理交通违法啦

发布时间:2017-11-17 02:4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蓉e行可处理交通违法啦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7-11-16 19:37| 发布者: 秦才军| 查看: 22|原作者: 余芳 摘要:记者从区交警大队获悉,11月14日起,“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正式开通“电子眼违法处理”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两大功能...
2017-11-16 19:37| 发布者: 秦才军| 查看: 22|原作者: 余芳

摘要:记者从区交警大队获悉,11月14日起,“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正式开通“电子眼违法处理”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两大功能。今后,在家就能轻松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啦。

 

  记者从区交警大队获悉,11月14日起,“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正式开通“电子眼违法处理”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两大功能。今后,在家就能轻松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啦。

 

  本地异地违法都可处理,本人本车一次最多处理11分

 

  区公安分局民警表示,“蓉e行”处理交通违法功能的开通,将进一步提升“蓉e行”平台便民服务能力。“被电子眼抓拍,无论是在本地还是外地,都可以进行处理;被‘蓉e行’用户举报的违法,以前只能到分局去处理,现在只要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相关规定,在手机上就能处理了。但是对于大中型车辆、营运类车辆、多次违法黑名单车辆等重点车辆限制办理。”

 

  注册成为“蓉e行”平台的市民,在用本人的驾照绑定了本人的车辆后,一次最多可处理11分,如果扣分达到了12分或是超过了12分,便不能处理,仍然需要到分局进行处理。

 

  绑定非本人车辆要到分局窗口提交相关手续

 

  本人的驾照除了绑定本人车辆外,还可以绑定最多3台非本人的车辆。在绑定本人车辆时,在网上就可以完成操作。而如果绑定非本人车辆,绑定时须前往交警分局窗口提交相关手续,线下办理。

 

  驾驶人提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时,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车主提交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机动车车主和被绑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同时到场,机动车车主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和机动车的绑定有一年时限,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解除绑定。

 

  符合这些条件,就能在“蓉e行”上处理违法

 

  1、 由当事人本人或绑定的驾驶人提出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2、 符合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3、 交通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为成都籍;

 

  4、 成都籍车辆的本地和异地交通违法;

 

  5、 违法车辆为“蓉e行”用户绑定车辆。

 

 

来源:新青白江报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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