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我区出台产业新政 “黄金十条”(2)

发布时间:2018-01-30 21:1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区出台产业新政 “黄金十条”(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入驻每家即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入驻补贴,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科研...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入驻每家即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入驻补贴,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科研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5名)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予以100%奖励。

 

  总部经济: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前三年、后三年分别按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50%予以奖励,其中30%用于奖励经营班子。

 

  城市商业综合体和星级酒店:新建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或特色商业街,前三年、后三年分别按照该项目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30%给予项目运营方奖励;新建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自评定星级之日起,四星级酒店前三年、后两年分别按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30%给予酒店投资业主奖励,五星级酒店前三年、后两年分别按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50%给予酒店投资业主奖励。

 

  会展业:在我区内举办的,展览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参展商家达100户以上的重点展览项目,每次给予2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展览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且参展商家达500户以上的重点展览项目,每次给予80万元的资金补贴。

 

  农业产业化: 从事农业生产且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10年以上,且购买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土地流转保证金的经营主体,其流转面积达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上的,前三年分别给予每年200元/亩、400元/亩的补贴;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厂化农业生产或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按其总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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