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3月网评精选之四】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让执纪和执法实现“无缝对接”

发布时间:2018-04-05 20: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3月网评精选之四】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让执纪和执法实现“无缝对接”由成都新闻网采编: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

摘要: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成为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监察法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成为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影响深远,备受瞩目。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我国的反腐败力量分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既分别行使,又交叉重叠,没有形成合力,检察机关部分职权还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也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以来,在认真总结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推开。现在有了这部监察法,既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又有利于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我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老虎打了,苍蝇拍了,狐狸也猎了,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党风廉政建设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反腐败斗争不松懈不停歇。

我们相信,通过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巩固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让执纪和执法实现“无缝对接”,步入“新时代”的中国,必将走出一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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