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

发布时间:2018-04-11 07:1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就通报了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涉黑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等3人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名违纪民警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留党察看2年、行政撤职等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2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

“对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可提级办理、直接查办;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对涉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可提请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督办。”陕西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扎实推进,明确要求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