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评论】挺纪在前 自胜者强

发布时间:2018-04-28 18:5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评论】挺纪在前 自胜者强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6-12-01 20:50| 发布者: 高雪| 查看: 197|原作者: 新青白江报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党的...
2016-12-01 20:50| 发布者: 高雪| 查看: 197|原作者: 新青白江报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我们要紧密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加强纪律建设、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以铁的纪律锻造既干净又干事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建设开放型国际化新青白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明确挺纪在前的重大意义。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早在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就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有着8800多万党员的长期执政的大党来说,更是必须如此。因此,《中国共产党章程》不仅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特设专章阐明“党的纪律”,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所以,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挺纪在前对于党员干部自身健康成长乃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上下功夫、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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