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女子在家屯垃圾 区法院强行清空

发布时间:2018-08-10 03:2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女子在家屯垃圾 区法院强行清空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08-09 19:13| 发布者: 白桂斌 | 原作者: 余芳 摘要:近日,经权利人申请,区法院执行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对一起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近日,经权利人申请,区法院执行局协...
2018-08-09 19:13| 发布者: 白桂斌 | 原作者: 余芳

摘要:近日,经权利人申请,区法院执行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对一起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近日,经权利人申请,区法院执行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对一起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我区某小区居民罗某某独居,喜欢捡生活垃圾回家,长时间堆放的大量垃圾让屋里屋外都臭气冲天,且产生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邻里的正常生活。邻居范某某将罗某某诉至法院。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范某某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发现,罗某某于2013年8月取得该小区某房屋所有权,位于范某某隔壁。罗某某入住后将收捡的生活垃圾堆放在自有产权室内。由于室内堆放垃圾数量多、时间长,产生大量臭味,并因该行为伴有火灾安全隐患。但罗某某本人认为其堆放在屋内的东西没有那么大的臭味。

 

  问题发生后,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委会多次找罗某某做思想工作要求消除隐患,罗某某虽多次承诺清理室内垃圾,但是怠于实施,收效甚微。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罗某某在其自有产权房内长期堆放大量垃圾的行为违背了相邻各方之间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严重影响了邻里的正常生活,故范某某诉请罗某某搬出住宅内全部垃圾,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法院予以支持,且于近日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说法

 

  也许有人会说,“我在我家堆垃圾,关你们什么事儿?”

 

  那你就大错特错啦!因为有一种你我都享有的权利叫做:相邻权!

 

  什么是相邻权?

 

女子在家屯垃圾 区法院强行清空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