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自贸片区:300余户企业通过“住所托管”办执照

发布时间:2019-01-28 01:4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自贸片区:300余户企业通过“住所托管”办执照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9-01-17 20:17| 发布者: 区新闻中心 | 原作者: 吴静 摘要: 近日,成都晟合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铁路港(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了住所托管服务,不到一个星期就拿到了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雷...
2019-01-17 20:17| 发布者: 区新闻中心 | 原作者: 吴静

摘要:

  

  近日,成都晟合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铁路港(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了住所托管服务,不到一个星期就拿到了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雷女士介绍,公司是做通讯工程施工等相关业务的,租一个固定办公场所对他们这些创业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这个办法解决了她们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自2017年中旬,铁路港(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以来,已有300余户企业通过住所托管方式办理了营业执照,成为四川自贸区青白江片区的入驻企业。

 

  为初创小微企业降低门槛

 

  “作为‘一址多照’政策的‘升级版’,企业集群登记注册政策更加聚焦于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创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方式办理营业执照,为无特定经营场所要求、创业初期暂不需要实际经营场所、无力购买或者租用独立办公场所的小微企业提供方便,真正实现“零门槛”准入。由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核实符合集群注册条件后,立刻与申请企业签订住所托管协议,出具《住所证明》。拿到《住所证明》后,托管企业即可到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托管协议的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后企业可自行选择迁出或者续签。

 

  并非所有无办公场所企业都能申请

 

  “并非所有无办公场所的申请企业都能通过集群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的,以及从事生产加工、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住所不能被托管。

 

  同时,托管机构、集群注册企业均应当遵守《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履行义务的企业将被依法纳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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