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我区留置第一案4月11日宣判

发布时间:2019-04-11 19:5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区留置第一案4月11日宣判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9-04-11 19:27| 发布者: 区新闻中心 | 原作者: 罗冬梅 摘要: 4月11日,青白江区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首例留置案件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部原部长熊飞等人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区人民...
2019-04-11 19:27| 发布者: 区新闻中心 | 原作者: 罗冬梅

摘要:

  

  4月11日,青白江区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首例留置案件——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部原部长熊飞等人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育局等部门6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此次庭审。

 

  据了解,被告人熊飞、王中俊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部原部长和原工作人员,其2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专家在采购项目中为竞标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涉嫌职务犯罪。

 

  庭审现场,被告人王中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被告人熊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零距离旁听审理,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这次警示教育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我的感受就是八个字‘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保持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激情,时刻不忘补足精神之钙,这样才走得长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陈智表示。

 

  “我们组织全区党员干部旁听此次庭审,一方面是该案作为我区成立监察委员会后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积极有效运用了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有利于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希望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亲历庭审现场、聆听违法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线、教育一片’的综合效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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