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成都首家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7-11-23 19:5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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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总是缺乏抓手,谁来组织、发动业主主动参与小区自治工作,长久以来都是个老大难问题。现在,这个问题或许找到了解决方案。在市委社治委、市房管局的指导下,昨日上午,成都首家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苏坡街道清江社区挂牌成立。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社区。据悉,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社区物业管理有了自己的“主心骨”。今后如存在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都将成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约谈监督整改的对象。


通过社区成员自治管理 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目前城市发展很快,出现了很多新的楼盘,但涉及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内产生的一些新问题,不太完全兼容,缺乏一个物业管理的抓手。”苏坡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是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秩序,提高小区居民的环境与物业管理意识,“在社区党委领导下,通过社区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式治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实现社区环境‘共建共享、共治共享’,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据了解,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建立,由居民代表推荐产生。人员设置包括居委会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党员骨干中产生9~11人兼任,至少5名以上为党员。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它的具体职责是什么?苏坡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职责包括13个方面,包括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督业委会各项工作,包括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工作还包括,监督物业服务合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经营收益的收支情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等。


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


也将被管委会劝导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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