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彰显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4)

发布时间:2017-12-27 05:2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彰显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甄小英表示,3类主体基本涵盖了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实现党务公开全覆盖、无死角。《条例》把党的中央组织也纳入其中,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

甄小英表示,3类主体基本涵盖了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实现党务公开全覆盖、无死角。“《条例》把党的中央组织也纳入其中,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

——向谁公开?

《条例》中明确了党务公开的4种范围:向社会公开;在全党公开;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甄小英分析指出,每一类公开范围都对应着特定情形,具体公开范围的确定主要依据党的组织职责权限、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等,做到分门别类、量体裁衣。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特别要求党组织根据《条例》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报上级备案并按规定公开。

“这正是从实际出发,根据《条例》总体性要求,在具体执行时制定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甄小英说。

怎么公开:设定4道程序 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党员关心的不公开,公开的党员不关心”……此前,由于缺少明确具体的党务公开制度性规范,一些基层组织的党务公开实践曾暴露出不少问题。

为确保党务公开的严肃性、规范性、时效性,《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在程序设置上,《条例》要求,党务公开要经过“提出-审核-审批-实施”4个程序,并规定了各个环节的主体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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