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第十九讲:党的纪律建设(3)

发布时间:2018-03-13 23:0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第十九讲:党的纪律建设(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即所谓关键少数。监督的面要宽,要不留空白、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即所谓“关键少数”。监督的面要宽,要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监督方式渠道也多种多样,党特别强调党内监督跟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的工作部门、机构也有监督责任。我们还强调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无处不在的,老百姓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相信党是要严肃处理这样一些违纪领导干部。对党组织、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有信心,老百姓就愿意举报,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就实现了有机的结合。

这几年在纪律建设方面,还强调抓早抓小。十八大以来抓作风,不就是从执行八项规定开始的吗?如果这些所谓小事不抓,提的要求不管用、不落实,大事能管得好吗?另外有的同志讲“老虎”都是“苍蝇”变的,这个说法很形象。如果我们执纪很严,在小事上都严的话,大家慢慢就会敬畏纪律、敬畏规矩。

此外,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违纪的人动辄则咎。党纪定出来了以后就得执行,不管谁违反都得付出代价。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纪律法规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十八大以来,纪律定出来了,谁违反一定会付出代价。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在对严重问题作出处理的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也不放过,不仅要处理,甚至还要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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