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十九大精神百问】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把纪委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2)

发布时间:2018-03-30 09:3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十九大精神百问】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把纪委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督、执纪、问责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中。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纪监督...

监督、执纪、问责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中。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本任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坚定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子判别党员干部的行为,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仅仅六个字却有着丰富的内涵,形成了党内监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链条。

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充实纪委经常性工作任务。党章修正案第四十六条总结最新实践成果,增写了“对党的组织”“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内容。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不仅包括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也包括对党组织的监督。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是党内监督重要方式,纪委要抓早抓小,发现违纪问题就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第四十六条还增写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要求纪委拿起问责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严肃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这些内容的增写,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经常性工作任务,为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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