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1 17:0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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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日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日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不久前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共24条,包括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等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重大成果和进展。从刑事诉讼制度来看,应当及时调整跟进。

据悉,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后,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6月7日。(记者 刘奕湛 陈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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