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用好监察权限中的“可以”系列报道①“看似简单的询问并不简单”(2)

发布时间:2018-06-04 19:1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用好监察权限中的“可以”系列报道①“看似简单的询问并不简单”(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浙江省遂昌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蔡源乡社保员项某挪用公款案时,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光是需要询问的证人就有25人。询问前,此案的调查人员按规...

浙江省遂昌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蔡源乡社保员项某挪用公款案时,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光是需要询问的证人就有25人。询问前,此案的调查人员按规定向证人出示工作证件和询问通知书,并向其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对部分重要证人进行询问时全程录音录像。规范的程序给接受询问的证人营造了严谨的氛围,使该案在初步调查阶段就取得了项某涉嫌违纪违法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规定,监察机关调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监察机关提供证言。

“如果条件允许,经批准,可以在监察机关以外的地方询问证人,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证人的心理压力,营造出宽松环境,便于证人自主作证,如实提供证言。” 饶华东说。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浙江省天然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原经理胡某某受贿案时,为确定其中一笔受贿事实,经领导同意,调查人员决定对胡某某妻子黄某某进行询问。制定谈话方案后,调查人员提供了三个谈话场所供黄某某选择,按照黄某某意愿,确定谈话场所为其工作地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由于谈话对象系女性,该区纪委监委专门抽调2名女性工作人员现场陪同,从出示工作证件到笔录确认签字,全程视频记录留档备查。规范高效的询问方式,使调查人员顺利获得了黄某某的证言。(记者 李伟 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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