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高温津贴标准再上调 将纳入工资总额

发布时间:2018-06-22 11: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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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标准再上调 将纳入工资总额

近日,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和省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再度上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新的标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区人社局相关人士解释称,高温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标准上调 高温津贴如何领


根据本次出台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这是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第三次调整高温津贴。


根据新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据青羊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放高温补贴的具体范围,应由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同时,该负责人还强调,发放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执行落实分化明显


随着天气日渐炎热,劳动者长时间在户外工作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发放高温津贴等方式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不过,在记者调查中却发现,发放高温津贴的落实情况两极分化明显。


在某建筑单位工作的小王告诉记者,自己和工友虽然知道有高温津贴的存在,但从来没有领到过。“大家都不清楚该咋领,公司也不会主动给我们发。”他告诉记者,即便有人质疑克扣高温津贴,公司给出的说法则是,已经免费为大家提供充足的高温解暑、清凉饮料乃至保健用品,与高温津贴相冲抵,大家自然也就不能再要求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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