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6)

发布时间:2021-06-26 23:3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6)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全面严格实施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健全刑事案...

全面严格实施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6.8%。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证据制度,促进纠纷有效解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在15个省份20个城市305家法院推开。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

深化司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信息公开平台、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截至2021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1亿多篇,访问总量607.34亿次,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267.6万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实现庭审实质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质证和辩论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完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大幅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持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监狱阳光执法机制,持续提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在开放化社会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出台禁毒法、戒毒条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的机制和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就业安置措施,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和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国家赔偿制度,赔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的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0元。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

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发布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推进律师事业发展,截至2021年4月,全国律师总人数已达52.9万。

六、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中国人民谋自由与幸福,为人类社会谋和平与进步。中国共产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是一个爱好和平与进步的政党,是一个献身人类正义事业的政党,是一个推动世界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政党。

(一)致力于世界和平与进步事业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把维护世界和平作为最为关切的人类命运大事。中国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消除种族隔离的正义事业。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率先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5年,万隆会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认为亚非国家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至今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国际事务的重要基石,而且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赞同与遵守,被公认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作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判断。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成为促进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秉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着力推动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安全稳定。自1990年起,中国军队正式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中国首次派遣警察执行维和任务。迄今,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经费的第二大摊款国。中国已累计向苏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军事人员4万余人次,参加了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反对军备竞赛,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中国签署或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20余个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在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下加强合作,打击一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

中国在致力于实现自身发展、消除贫困的同时,通过援建成套项目、提供一般物资、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派遣援外医疗队和志愿者、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减免受援国债务等方式,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发展援助,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丰富和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开展对外援助70多年来,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援助,派遣60多万名援助人员,先后7次宣布无条件免除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政府无息贷款债务。中国积极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大洋洲的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自1998年以来,中国通过捐款、援助物资、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向40余国提供了总价值超过1亿元的人道主义扫雷援助,培训了1000余名专业扫雷人员,帮助雷患国清除雷患。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磋商,全面做好国内落实工作,率先发布落实议程的国别方案和进展报告,在多个领域实现早期收获。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议程提供帮助。截至2020年,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子基金相继启动实施34个项目,涵盖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为全球落实议程注入强大动力。2015年,中国宣布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目前已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实施了100余个有关救灾、卫生、妇幼、难民、环保等领域的发展合作项目。

(二)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

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信守所承担的人权条约义务,积极将国内法律和政策与条约义务相衔接,及时提交履约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中国在履约过程中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因素,切实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中国积极参加各条约机构对中国履约报告的审议,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自2009年以来,中国3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并顺利通过核可,中国对各国所提建议均给予认真、负责任的反馈。绝大多数国家肯定中国人权发展成就和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贡献。

自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自1982年起,中国正式担任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并一直连选连任。2006年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中国已五度当选理事会成员,有近20名中国籍专家担任联合国多个多边人权机构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中国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保持建设性接触,先后8次接待人权高专访华,多次邀请高专办官员来华交流访问。截至2021年4月,中国先后邀请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教育权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粮食权特别报告员、消除对妇女歧视问题工作组、外债对人权影响问题独立专家、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等9个特别机制11次访华。中国认真对待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来函,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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