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上,前三种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交易单方只是借助微信来缩短触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冤家圈推行和卖货,才是时下微商的支流,也是出现商质量量成绩、惹起生产纠纷最多的情景。据广东省消委会剖析,生产者赞扬的成绩次要集中在商质量量与售后保障方面,次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品质成绩不能退货,商品利用出现成绩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示意,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而更为重大的乱象,已经超出了生产畛域之外。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生产者)形式发展为C2C形式,即经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记者考查发现,一方面,由于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担任,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经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形式产生质疑:有人声称,只需有实物商品,就属于分销;另一些人则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钱相去甚远,实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缘由:虚构身份+法律真空
■经过冤家圈私下买卖,仅靠集体声誉、交情等解放,不受《消法》保护,生产者维权难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本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造成太过丰富多样。”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阅历的万女士通知记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个体做海外代购的,但“鬼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海外买的正货还是不明来路的仿冒货”;还有一些,就是在广州皮具城里做“A货”的商户,明着通知你是假货;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货物有的来自正轨厂家,更有不少是“三无产品”……
近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双流区某销售商销售的机油和汽车添加剂为“假货”,并涉嫌侵犯商标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