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成都试点中职和普高学生“互换身份”(2)

发布时间:2017-11-03 12: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试点中职和普高学生“互换身份”(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需先向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同意并报区(市)县教育...

需先向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同意并报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转入学校(中职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拟转入的学生办理中职学生注册手续,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

中职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学生如转入普通高中学校:

需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生就读的中职学校会同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研究、确定拟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名单,由两校公示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一般应于5月中旬前完成)。中职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由该生就读的中职学校注销其中职学籍,对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四川省普通高中扩展系统”为该生建立临时学籍,纳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并及时(5月)报名参加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次年9-10月,由该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为该生注册正式学籍。

【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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