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给孩子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交警对驾驶员朱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警方正在对朱某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据了解,朱某的行为还涉嫌非法营运,双流区交通执法部门已介入处理。
知道为什么公安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和查处“黑校车”吗?
那些年,“黑校车”带来的伤痛
1、"11.19"事件,致11名学生死亡
2014年11月19日,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了一起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的事故,现场造成3名儿童及一名司机死亡,后有8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据悉,肇事校车(面包车)为某幼儿园负责人雇佣的非营运车辆,不具备校车条件,且该车核载8人,事发时实载15人,车辆严重超员。
2、贵溪幼儿园校车事故,致11名幼儿死亡
2012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一辆幼儿园校车侧翻坠入水塘,造成11名幼儿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车辆超员、司机操作不当。据了解,出事面包车核载7人,事发时车里却坐进了15名学生,幼儿园也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批。
“黑校车”事故频发究竟是何原因?
大部分“黑校车”车况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黑校车”无营运手续,大部分“黑校车”通常会超员载客,黑校车一般存在于偏远农村地区,这些地方大多是乡间小路,道路状况一般较差,极易发生事故,看到了吗?这就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