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权威发布 | 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02 20: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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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双流区教育局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接下来,通过几段对话为大家详细解读该细则——

家 长:什么叫“进城务工人员”?

双流区教育局 :您好,根据《细则》,“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双流区居住务工的非双流户籍人员。

家 长:哦,好的,我是进城务工人员。我的孩子想在双流上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双流区教育局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孩子想在双流接受义务教育,只需要出示下列6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就可以了。

1、身份证、居住证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非双流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户籍务工人员,可提供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户口簿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

截至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由人社局出具),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居住满一年证明

截至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提供下面任意一种证明即可):

1、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一年的《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一年的《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3、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一年的证明;

4、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一年的租房证明。

6、学籍证明

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申请入读其它年级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家 长:好的,谢谢。可是我的证明材料不够齐全,有什么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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