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权威发布 | 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3)

发布时间:2018-01-02 20: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权威发布 | 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最后,再给大家附上《细则》全文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

权威发布 | 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

最后,再给大家附上《细则》全文

权威发布 | 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以进城务工人员在双流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为切实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其随迁子女(含监护对象)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双流区居住务工的非双流区户籍人员。

二、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统筹、协调、宣传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协调会,制订《〈双流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解读》(以下简称:《〈细则〉解读》);通过“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区教育局微博、《双流》报,各镇(街道)和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宣传本细则、《〈细则〉解读》;设立咨询办公室,公布咨询电话:85830519(小学)、85830810(初中),接受咨询;维护改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网络审核平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区公安分局

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和符合条件。

3.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验证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所在务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在双流区办理。

4.区人社局

负责为进城务工人员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虚假《劳动合同》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5.区房管局

负责验证申请人提供的居住房产备案证明。

6.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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