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加强办案过程中的问题线索收集(3)

发布时间:2018-11-17 01:2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加强办案过程中的问题线索收集(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实践中,有的人可能认为审查调查部门的任务主要就是办案,就是怎么把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查清、查明、查透,就是要确保案件经得起纪法...

实践中,有的人可能认为审查调查部门的任务主要就是办案,就是怎么把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查清、查明、查透,就是要确保案件经得起纪法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所以往往把精力都集中在怎么研究被调查人的问题事实和问题性质上,集中在怎么围绕问题认定想方设法调取证据和扣押涉案款物上。这些认识都没有错。审查调查部门的任务确实最主要的就是办案,就是要把案件“办得漂亮”,就是保证所办的案件经得起检验,保证所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但这只是工作的一个方面,只是围绕案件本身开展工作的局部视野。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既看到这个案件的局部意义,又要看到这个案件的全局意义,要看到通过办理这个案件,能不能尽可能掌握某个地区某个领域的政治生态,能不能尽可能在办理这个案件过程中发现并掌握其他监督对象的问题线索,或者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其他监督对象的有关情况,有没有拿纪法的尺子来衡量,看它算不算其他监督对象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如果算是问题线索的话,那么在办好本案的同时应该怎样处理、流转这些问题线索,而不让其流失。这是工作中需要注意的。

说到底,纪委监委不仅仅是办案机关,更主要的是履行监督职责的专责机关,办案只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手段,而实际上纪委监委的工作目标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反腐败零容忍,而工作的最终目标是督促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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