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回复选登 | 对违法犯罪党员,如何给予党纪处分?(4)

发布时间:2019-10-15 13:2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回复选登 | 对违法犯罪党员,如何给予党纪处分?(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

2.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比如,案例2中邓某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大足区教育工委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4.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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