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成都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

发布时间:2020-08-03 06:1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胡诚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胡某、余某某(司法机关正对胡某、余某某涉黑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

2.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胡诚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胡某、余某某(司法机关正对胡某、余某某涉黑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胡某为胡诚妻兄)为达到高利放贷获利的目的,纠集多人逐步建立起一个盘踞在崇州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时任崇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胡诚违反工作纪律,徇私枉法干预刑事案件侦查,帮助胡某、余某某团伙成员逃避刑事追究,并收受请托人所送现金,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同时,胡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胡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有关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作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但胡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执法犯法,收受他人贿赂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涉黑犯罪嫌疑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漠视黑恶势力祸害群众;未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职业道德。该案警示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权力当做责任,从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脚踏实地为民造福;要强化纪法意识,保持敬畏之心,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始终保持权力在正轨上运行;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正确处理“大家”与“小家”的关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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